2012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规范、指导着学校家长学校的运行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样态,正成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和重要构成。
虽然目前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形式普遍存在,但工作效果千差万别。有的家长委员会工作质量不高,原因在于目标不明确、职责不清晰、工作随意性过大等。家长委员会成员、尤其是家长委员会主任,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被动响应、主动性和创造性潜能激发不够等状态。
通过多年实践,在总结相关经验、开展不同类型研究的基础上,本项目组提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主任工作与发展纲要“,供交流讨论和开展学术研究,并以此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发展相关学术成果。
幼儿园、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主任是由家长自荐或推荐,经班主任同意、家长家委会选举、学校认可而承担相关责任、享有相关权益的家长代表。
家长委员会主任与校长、教师的关系是平等合作的关系,不是被动配合的关系。家委会主任引领家委会成员并代表全体家长参与、监督、评议学校治理,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
家长委员会主任是家长群体中的一员,是得到家长信任并代表家长群体表达家长需求、参与家校社合作的家长代表,与其他家长是人格平等、职责不同、工作中相互信任与支持的关系。
家长委员会主任在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有:桥梁的作用,将家庭资源、学校资源、社区(社会)资源融合,共同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助力;领导的作用,直接促成相关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的开展;研究的作用,协助校长、教师、社区工作者、专业科研人员等开展针对本校(班)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研究或科研工作。
家长委员会主任在家委会的组织建设、协同管理、机制保障等方面,要认真加强家委会组织的制度化建设,明确家委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形成组织发展合力;组织、推动家委会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进行学年或学期工作的规划、落实与总结,定期换届;尊重家长多元需求,统筹协调家长关系,维护和保障家长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全体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家长委员会主任在节假日或寒暑假,要对校级、年级、班级活动有所了解,随时给予一定的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家长委员会成员参考;主动开展、协助开展一系列基于社区、社会的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学生活学活用、全面发展,加强学校、家长与社区合作的可持续性;鼓励、指导家长开展基于家庭环境或条件的节假日或寒暑假活动,倡导家庭组织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亲子活动,促进家庭所有成员参与学习。
家长委员会主任在学期中,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五育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各类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开展“家长进课堂”等一系列活动;主动参与学校治理;主动争取学校的支持,将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反馈的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家长委员会主任要主动争取社区以及乡镇(街道)的支持,整合、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方便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动推动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协助营造协同育人的健康氛围,推动“五育融合““五项管理”“双减”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家长委员会主任要主动协助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专业科研人员等开展针对本校(班)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研究或科研工作;要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带动家长委员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家长委员会主任除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教育素养、文化素养、奉献精神外,在新时代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促进家校双向沟通,促进教育问题解决,促进家校密切合作;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策划、开展有意义的教育活动;开展实践研究的能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探索和创新。家长委员会主任要有终身学习意识,保持终身学习状态,并能利用家长委员会会议、家长学校活动等,示范引领、推动家长群体的终身学习。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实验小学
上海市临港实验中学等
张振东,李家成,何超群,董雪梅,
黄永君,钱艳兰,顾惠芬,程露,
胡卫东,左银智,钟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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