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下午13:00,丹麦奥尔胡斯大学教育学院名誉教授Lejf Moos教授和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教育领导与行政学系副教授Jack Lawrence Bagwell在文科大楼913分别作题为《Understanding European Governance》《Creating Effective Charter School Governing Boards》的报告,报告由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卜玉华教授主持,彭新强教授也出席了本次报告会。
Lejf Moos教授通过介绍欧洲教育改革的近况以帮助同学们理解欧洲教育治理的现状、问题与解决。Lejf Moos教授指出,欧洲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存在明显的语言差异和文化差异,在此背景下,为了吸纳更多的成员来共同参与教育治理,欧洲教育治理经历了从传统的中央控制模式到市场机制下的放权模式的改革。市场模式的嵌入承认了主体的责任空间和治理权力,但是同样的标准、目标和措施相应地也会带来过分趋同的弊端。Lejf Moos教授认为,教育治理从政策到实践都应当基于对当下政策情境、文化情境、社会情境和教育情境的深刻理解,只有对情境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才会找到教育改革的真实目的,才会有属于自己的教育特色。
Jack Lawrence Bagwell副教授根据自己二十年来的校长经验,围绕特许学校治理委员会的创立和实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Jack Lawrence Bagwell副教授指出,特许学校是美国教育改革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几乎每个人或团体都可以申请创办特许学校,即相当于社会办学。但是创办特许学校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标准,比如创办前需要筹取资金,建立制度;创办后需要筹备和建立治理委员会,参与到学校规模和多样性的研究中;运行正常时,需要总结有效的学校治理经验和形成评估系统等。基于特许学校每个阶段的创办和治理要求,Jack Lawrence Bagwell副教授指出,如何处理好特许学校的治理系统和传统学校的治理系统之间的契合度是当前特许学校治理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卜玉华教授对两位外国专家的报告作了总结,并介绍了中国基础教育领域的现状、改革与发展趋势。她认为东西方之间的文化情境存在较大差异,在互相借鉴和学习的过程中,需要深入挖掘和了解本民族的文化传统、教育观念等,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