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遵民:中国终身教育法治70年

作者:发布时间:2019-09-10

中国终身教育法治70年

吴遵民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摘要:70年中国终身教育的法治历程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其一是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期(1949-1966),内容涉及识字教育、扫盲教育、农民教育、职工教育等领域的政策颁布和推进,特征则表现为理论研究的琐碎与零星。其二是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异动期(1967-1976),主要关注对象仍以工农教育、成人教育为主,但却呈现出法治价值观念的政治性和阶级性的鲜明特征。其三为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创建期(1977-1999),关注内容转为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和立法化进程的推进,其鲜明的特征则是终身教育法制地位得以确立。其四是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深化期(2000年至今)。主要目标转为国家终身教育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地方终身教育立法蓬勃开展,反映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积极推进终身教育法制建设的共识与决心。70年共和国终身教育法治建设的曲折历程,凸显了中国终身教育从无到有、从封闭到开放、从引进模仿到独立自主发展的本土化特征。 
文章目录
  • 一、终身教育法治建设的历史回顾

  •     (一)1949-1966:终身教育法治理论与实践的萌芽期

  •     (二)1967-1976:终身教育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异动期

  •     (三)1977-1999:终身教育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开创期

  •     (四)2000年至今:终身教育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深化期

  • 二、中国终身教育法治建设70年的基本特点与进展

  •     (一)起步晚,但法治建设推进速度快

  •     (二)文件多,但法治体系构建迟缓

  •     (三)有曲折,但理念认识则在不断深化

  • 三、终身教育法治建设与发展的中国经验

  •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