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引入政策工具对教师教育参与主体进行问责,并建立相应的问责体系,是保障教师教育质量的一条有效路径。从政策运行所共用的机制角度,命令、利诱、能量建设、系统改变及意念是五种常见的政策工具,它们在基本要素、预期结果、成本与收益等方面呈现出差异。近些年来,为了充分保障新入职教师的质量,美国联邦政府借助多样政策工具的作用,建立起多级教师教育问责体系:以利诱式的拨款诱导各州承担保障教师培养质量的责任,以命令式的法案建立起四级教师培养责任承担体系,以面向指标达成的建议式支持策略实现有限的能量建设,以基于资助替代性项目发展的系统变革促进机构间的良性竞争。然而,美国联邦政府加强教师教育问责的必要性却遭到了诸多利益相关者的质疑。同时,在目的—手段框架下,其所使用政策工具的有效性也陷入利诱与命令局部有效、系统变革效果难以全面奏效、需要进行能量建设的机构能量不足等困局。在我国未来建设全面教师教育质量问责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从推行指向于单个项目的质量报告制度入手,透过制定针对新建教师教育机构或项目的准入标准、支持教师教育机构的能量建设、推动对话基础上的质量共识等方式,实现教师教育外促与... 更多
关键词:
一、政策工具:概念与意涵
二、政策工具在美国教师教育问责中的运用
(一)以利诱式的拨款方式来诱导各州承担教师培养质量责任
(二)以“命令”式的政策工具建立四级教师培养责任承担体系
(三)指向指标达成的有限能量建设
(四)资助替代性项目以系统变革促发竞争
三、政策工具的有效性:质量问责的困局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利益相关者视域中的问责必要性
(二)“目的—手段”框架下的政策工具有效性
(三)美国联邦政策工具